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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报)浙江湖州:矿产开发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发表时间 :2018-07-05    来源:中国矿业报王琼杰
  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花园式的矿山环境、智能化生产和洗选系统,康诚石矿(湖州)有限公司废水零排放、封闭生产、粉尘防治的做法,还有南方矿业大煤山石灰石矿边开采边治理、治理基金循环使用的经验。6月28日,参加2018中国矿业循环经济暨绿色矿业发展论坛的代表来到湖州的这些企业参观后,感触颇深、啧啧称赞。
  湖州境内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湖州矿业起步早、范围广,是长三角重要的建材基地,一度是湖州的重要产业,为经济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但是矿业过度开采,造成山体破坏,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矿山“小、散、乱、污”现象严重。近年来,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矿山治理工作,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铁的手段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绿色矿山并全域推进。经过多年的努力,“小、散、乱、污”问题得到了整治,矿山从整治开始的612家削减到49家;建筑石料开采量从高峰时的1.64亿吨下降到4822万吨;单个矿山规模由不足10万吨提高到150万吨;建成绿色矿山47家,建成率达到96%,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8家,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占全市矿山总数的57%。
  湖州市坚持用制度、标准引领绿色矿业发展,坚持从紧从严、依法依规的原则不动摇,通过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性文件、标准和建立严格管理机制等举措,逐渐形成了绿色矿山建设一整套规范的制度标准体系,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湖州市鼓励绿色矿山创建实施办法》、《湖州市市级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关于从紧从严依法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十条规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矿山复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扎实推进矿山复绿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2017年3月,湖州发布了全国首个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3305)》,制度、标准体系不断健全、管理手段不断趋优、管理秩序不断向好,有力地推动了矿山综合治理、绿色矿业发展。
  湖州以自然资源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为契机和抓手,在全国最早有系统有组织全面地治理废弃矿山,最早提出“矿山复绿”3年行动计划,今年以来重点推进“两路两侧”废弃矿山治理,构建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新机制。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景则景、宜建则建”的原则,湖州市累计完成废弃矿山治理336个,其中省级示范工程43个,累计治理复绿1.9万余亩,复垦耕地2.8万亩,建设用地近3万亩。
  湖州作为“两山”理论的诞生地,也是浙江省惟一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在全国各行各业都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今天,湖州矿业正走出一条“两山引领、政府主导,生态集聚、科学布局,标准先行、全域推进,矿地融合、产业衔接”特色鲜明的矿产开发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新路子。湖州将坚持以“两山”理论为引领,按照率先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要求,全面开展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力争在2020年以前成为矿业转型升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矿地综合利用、矿山和谐诚信和矿山科技进步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