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布、撤展及展期管理规定_中国矿业联合会_中国矿业网 中国国际矿业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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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布、撤展及展期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 :2026-04-13    来源:中国矿业网

一、布展商应按照“展位图”进行布展,不得在未租赁的范围内搭建展位,设置广告, 背景板、广告牌、配重每平米不得小于100kg。

二、布展前展位地面墙壁如有损坏及时到场馆服务处验收,以作撤展验收依据。

三、布展商需在自己的展位内整理、存放各项施工工具及展品等材料,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过道出、入口及其他公共区域,严禁遮挡消防器材,保持通道及出入口畅通无阻。注意保管自己的物品,丢失自负。

四、展位所有布置需做到设置牢固、安全。

五、搭建单位在布展、撤展时,一律佩安全帽不允许使用石膏板作为搭建材料,另需在馆外加工完成,不允许在展馆内现场加工制作,只可进行简单的组装、拼接。如违反此项规定,由此形成的后果由组展单位全部负责。

六、展馆内特装修施工时,必须使用半成品,严禁使用电锯、电刨以及喷漆等容易造成粉尘大面积飞扬的施工方法,并且严禁使用非环保装修材料。

七、展馆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可携带易燃、易爆、腐烂变质、放射性和有毒物品进入展馆。

八、各参展单位应监督布展商做好特装展台搭建工作,倡导安全施工,注意防火。如需使用电焊机、氧气焊、切割机、砂轮机等设备请在场外指定地点进行。

九、参展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展馆承重要求布展,具体承重负荷如下:一楼展厅除A2区限重3吨,其他统一限重4.56吨。二楼展厅限重3吨,室外展区每平方米限重1吨。

十、一楼展区A馆限高5米;B馆限高6米;所有展位不得封顶

十一、严禁在场馆内上方任何设施、设备上做吊点、悬挂标牌、广告旗及其他装饰物;不准在配电箱上覆盖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馆墙面、地面、门窗、柱子等建筑物上涂、钉、粘贴各种物品。

十三、爱护展具,禁止在展具上钻孔、钉、涂、写、画及粘贴各种胶带纸等。严禁踩踏桌椅,随意搬动其他展位中的桌椅等物品。严禁私自随意拆装原有展位,如有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

十四、除展馆正常工作时间外,需要加班的参展商必须在当天16:00之前,与展馆经营管理办公室协商。

十五、撤展结束前,施工单位需将展台垃圾清运出场馆周围,并且不可在场馆周围有遗留,场馆的现场管理人员签字后,特装展位方可办理退还押金手续,未清理垃圾由组展方负责统一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