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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联合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 :2019-09-09    来源:中国矿业联合会
中国矿业联合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国家标准化改革的需要,推进中国矿业领域团体标准建设工作,加强行业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办《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矿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矿联”)标准为团体标准,由中国矿联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具备条件的企业和有关机构按照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供中国矿联会员按约定采用和社会自愿采用。
  第三条  中国矿联将积极与相关标准化组织开展合作,促进中国矿联标准的国内推广和国际互认。
  第四条  中国矿联标准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
  (二)坚持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合理定位,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协调发展;
  (三)坚持社会与市场需求为导向,侧重技术发展快、市场创新活跃的领域;
  (四)坚持与国际接轨,通过标准体系建设提升中国矿业的国际竞争力;
  (五)有利于推动矿业绿色、创新发展,提升矿业发展的社会效益。
  第五条  中国矿联标准涉及专利时应符合GB/T20003.1《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中国矿联标准委员会是中国矿业联合会标准建设的决策机构。标准委员会由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和专家组成,负责对团体标准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有关政策、制度、标准的审查。
  第七条  中国矿联标准委员会办公室是日常工作机构,设在中国矿联秘书局,是中国矿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的技术归口部门。负责研究编制标准体系建设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订有关规章制度、拟定标准计划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根据团体标准化工作发展的需要,组建标准编制工作组,负责标准的起草。
  第三章  标准制定程序
  第九条  中国矿联标准制定工作包括计划征集、立项、编制、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复审、废止等。
  第十条  中国矿联标准计划项目根据需求即时立项。
  第十一条  计划下达后原则上在12个月内完成。
  第十二条  中国矿联标准制定管理工作按照《中国矿业联合会标准制定工作细则》执行。
  第四章  标准发布
  第十三条  中国矿联标准经中国矿联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向本部会长办公会通报后发布。
  第十四条  中国矿联标准的发布信息在中国矿业网(<http://www>.
  chinamining.org.cn)上公布。
  第十五条  中国矿联标准编号为(位数不足时前面用“0”补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中国矿联标准编制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出资、承担单位支持等。
  第十七条  中国矿联标准版权属中国矿业联合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矿联标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联合会标准制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矿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矿联”)标准制定工作,根据《中国矿业联合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矿联标准的规划编制、计划征集、立项、编制、征求意见、审查、发布、复审等工作。
  第三条  中国矿联标准建设工作由中国矿联标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章  立项
  第四条  中国矿联标准立项申请可根据实际需要即时提出,申请单位可为中国矿联会员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单独申请或联合申请。中国矿联也可以直接立项。
  第五条  中国矿联标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立项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附电子文件):
  (一)《中国矿业联合会标准项目申请书》(附表1)
  (二)标准草案。
  第六条  中国矿联标准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经中国矿联标准委员会批准下达立项计划。
  第三章  起草
  第七条  批准立项后标准编制承担单位应组建标准编制工作组(以下简称“编制组”)负责标准的编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编制组人员组成名单报标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中国矿联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或其它相关要求编写。
  第九条  编制组应按照计划下达的任务要求起草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
  第十条  编制组起草标准的同时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内容包括:
  (一)任务来源、工作简要过程、主要参编单位和工作组成员等;
  (二)标准编写原则和主要内容,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异和理由;
  (三)主要试验验证情况;
  (四)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五)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对比情况;
  (六)重要内容的解释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第十一条  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及其附件由编制组提交标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在行业内选择有代表性的矿业企业,采用会议或函审的形式征求意见。
  第十二条  编制组应对反馈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填写《中国矿业联合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附表2)。若反馈的意见分歧较大,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或补充验证工作。对标准征求意见稿有重大改动的,应再次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  编制组根据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修改后形成标准送审稿。
  第四章  审查
  第十四条  中国矿联标准的审查工作可采用会议或函审两种方式,由中国矿联标准委员会组织审查。
  第十五条  标准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达到批准计划项目的预定目标和要求;
  (二)能够指导矿业生产实际工作,促进矿业发展;
  (三)符合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技术内容正确无误;
  (四)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五)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  标准审查的要求:
  (一)编制组应提前将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及标准相关附件报送中国矿联标准委员会办公室,标准委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后提请委员审查;
  (二)审查时,原则上应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应有四分之三以上审查委员同意方为通过。
  (三)会议审查应形成会议纪要,并附有审查委员的签字名单。会议纪要应如实反映审查会议的实际情况,对审查委员提出意见的处理情况,以及对标准的审查结论。
  (四)采用函审形式时,标委会办公室应将专家审查意见汇总后,形成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应如实反映专家审查的实际情况,对审查委员提出意见的处理情况,以及对标准的审查结论。
  第五章  报批及发布
  第十七条  编制组根据审查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送中国矿联标准委员会办公室。
  报批材料份数及要求见表1。
  表1中国矿联标准报批材料建议作为附表
  序号  报批文件名称份数
  1报批公文
  2中国矿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申报单(见附表3)
  3报批稿(含电子版)
  4标准编制说明
  5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6标准送审稿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审查报告)及审查委员名单
  7名称变更报告
  第十八条  中国矿联标准委员会办公室对标准报批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标准在会长办公会通报后发布。
  第十九条  对报批稿有重大修改时,应进行重新审查。
  第二十条  中国矿联标准按照《中国矿业联合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由中国矿联发布并出版。
  第六章  复审与修订
  第二十一条  中国矿联标准实施后,应根据相关领域的发展需要,由标委会组织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第二十二条  中国矿联标准复审结论分为:继续有效、修订、转化为国家或行业标准、废止。标准复审结论在中国矿业网上公布。复审结论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仍满足生产建设需要的标准确定为继续有效。标准不改顺序号和年号,当标准再版时,在标准封面的标准编号栏写明 “××××年确认有效”字样。”
  (二)需要修订的标准按照本细则进行修订。
  (三)转化为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按照《中国矿业联合会标准制定工作细则》及相关主管部门标准制修订有关规定进行。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后,原中国矿联标准废止。
  (四)己无存在必要的标准,经公告后予以废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中国矿联标准委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
  中国矿业联合会标准项目申请书
  项目 名称主要起草单位
  制定或修订被修订 标准号标准类别完成时间
  目的和理由:
  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国内外情况及现有标准简要说明:
  标准委办公室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负责起草单位意见 签字(公章)  年月日
  标准计划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本表如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标准类别为:技术、管理、方法、其他等
  附表2
  中国矿业联合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标准项目名称:承办人:共页第页
  标准项目起草单位:电话:年月日填写
  序号标准章条编号意见内容提出单位(人)处理意见及理由
  说明: 1.提出意见数量:个;
  2.标准起草单位或编制组对意见处理结果:采纳个,未采纳个。
  附表3
  中国矿业联合会标准申报单
  标准名称计划批准文号及项目编号
  标准类别(1)技术      (2)管理     (3)方法 (4)其它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和标准号(1)等同采用           (2)修改采用
  被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编号
  标准水平分析(1)国际先进水平         (2)国际一般水平 (3)国内先进水平
  需协调的问题和需说明的事项
  标准委员会 办公室意见签字  年 月 日负责起草单位 意见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 月 日
  填写说明:请在表中*处选定的内容上划“√”确定。
  中国矿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矿业联合会发布的T/CMAS  xxxx-xxxx团体标准是按照《中国矿业联合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矿业联合会标准制定工作细则》制定。T/CMAS  xxxx-xxxx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不会损害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
  中国矿业联合会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T/CMAS  xxxx-xxxx团体标准实施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国矿业联合会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