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质量,通过建立绿色矿山储备库、强化动态管控、补齐短板、推进智能矿山建设等举措,持续推动全省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设立绿色矿山储备库,将暂未达到省级入库标准、具备基本建设条件的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储备库管理。新建、改扩建、整合、复产矿山以及应建未建、移出名录需整改提升的矿山,按相应时间节点入库管理,分类明确建设任务,夯实绿色矿山培育基础。
在绿色矿山储备库管理上,浙江省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绿矿智用”场景,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梳理摸排、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后入库,自动生成省级年度建设清单;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跟踪矿山基建、方案编制、整改落实等进展,对进度滞后区域强化督导。储备库矿山经第三方评估达标、相关部门审核无异议且公示通过后,转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库。
《通知》要求,全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矿山科学编制建设计划。储备库矿山应以达到省级绿色矿山约束性指标为基本建设目标,聚焦矿容矿貌、生态复绿、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治理、固废处置、数字化建设等关键指标补齐短板。健全核查巡查机制,2025年后新入库省级绿色矿山由市级自然资源部门每三年实地核查一次,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将入库绿色矿山维护情况、储备库矿山建设情况纳入日常巡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
《通知》还提出,要持续推进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新设大型矿山在开采设计阶段应同步谋划绿色、智能、无人化改造,推广新能源矿卡、智能识别等装备,融合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充分整合已有智能化设备与数据资源,避免重复投入,推动监管数据跨部门互通共享。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智能矿山培育指导,省地质院强化技术审核与一线技术帮扶。(中国矿业报 李风 韦志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