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中国矿业联合会关于发展个人会员的补充通知
发表时间 :2017-10-11 来源:中国矿业联合会
各位矿业工作者:
为适应矿业改革、转型和发展的需要,搭建交流合作的平台,应矿业工作者的要求,我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矿业联合会章程》增设了个人会员,完善了会员结构。个人会员享受《章程》规定的各种权利,能获得我会提供的各类矿业信息产品,参加我会专门为会员举办的各类研讨会、讲座等,在我会举办的商业性活动中享受会员优惠注册费标准。同时,在我会积极推进的职业地质师(合资格人)制度建设和个人诚信自律体系建设中,个人会员将作为主体并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银行汇款:


为适应矿业改革、转型和发展的需要,搭建交流合作的平台,应矿业工作者的要求,我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矿业联合会章程》增设了个人会员,完善了会员结构。个人会员享受《章程》规定的各种权利,能获得我会提供的各类矿业信息产品,参加我会专门为会员举办的各类研讨会、讲座等,在我会举办的商业性活动中享受会员优惠注册费标准。同时,在我会积极推进的职业地质师(合资格人)制度建设和个人诚信自律体系建设中,个人会员将作为主体并将发挥重要作用。
我会发展个人会员以来,得到广大矿业工作者的积极响应,一批有识之士申请加入我会,根据《中国矿业联合会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即获得中国矿业联合会在册会员资格,享有会员权利,并履行会员义务。新入会的会员,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当年会费,会费标准500元(人民币)。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一、微信扫码:
交费时请在备注中注明真实姓名,并请在备注中一并注明开票信息。

开户行:北京工行西四支行
帐 号:0200002809014422592
行 号:102100000281
收款单位:中国矿业联合会
请在汇款时备注会费,汇款后请及时与我会联系邮寄发票。
三、上门交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0号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内东小楼117室。
联系人: 李月英
电 话: 010-66557685 13661245810
传 真: 010-66557671
邮 箱: lyy@chinamining.org.cn
中国矿业联合会
2017年10月10日
2017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