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关于举办2026全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与矿产资源储量年报统计及矿业权人信息公示高级培训班的通知.pdf
2026 年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草案)》,进一步细化矿业权管理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链条制度,对依法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科学确定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完善资源储备和应急制度、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水平提出明确要求。应广大会员单位的要求,帮助矿业权管理部门、地勘单位、矿业企业精准把握新规、规范登记流程、提升信息管理与合规运营能力,更好服务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国矿业联合会定于7月初举办2026 全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与矿产资源储量年报统计及矿业权人信息公示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题目及授课专家
(一)授课题目:深化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若干问题辨析
授课专家:姚华军,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原司长
(二)授课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草案)》出台背景、总体框架与核心要义
授课专家:自然资源部法规司相关领导
(三)授课题目:矿业权管理政策解读
授课专家: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相关领导
(四)授课题目: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申报流程与常见问题
授课专家:李士虓,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助理研究员
(五)授课题目:矿产资源储量年报统计要求
授课专家:万会,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研究员
(六)授课题目:矿业权人信息公示要求
授课专家:郭一珂,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研究员
二、培训时间
2026年7月5—8日(5日13:00—20:00报到,8日结束)
三、培训地点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号楼团结厅
四、报到地点
美居酒店(格尔木市柴达木中路12号,客房配备弥散式供氧,舒适宜居)
五、培训对象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从事地质勘查、矿业开发管理人员,中央直管及各地方所属地勘企事业单位,各矿山企业、集团、公司等相关业务的主管领导、总法律顾问、矿业权管理人员、资源管理人员、地质部人员、法务及业务主干;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矿业咨询机构和涉矿律师事务所及从事自然资源相关人员。
六、现场教学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盐湖钾肥博物馆
七、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学员,将获得由中国矿业联合会颁发的《2026全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与矿产资源储量年报统计及矿业权人信息公示高级培训班》结业证书。
八、培训报名及缴费
(一)会员单位2460元/人,非会员单位2960元/人。食宿:标准间/单间/450元/天/含单餐,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此次培训不接受现场缴费。培训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http://meeting.chinamining.org.cn/完成报名。报名截止2026年6月25日。
(二)缴费方式:请于2026年6月25日前汇入中国矿业联合会账户(户名:中国矿业联合会,账号:0200002809014422592,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西四支行)。汇款时请备注矿法条例培训,本次培训提供增值税数电发票。开票信息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单位名称、纳税人税号并注明专(普)票。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老师(会议报名) 010-66557682 18500408065
李月英(缴费发票) 010-66557697 13661245810(微信)
十、交通路线
(一)格尔木机场距离酒店约14–15 公里,车程约20–25 分钟,费用约40 元左右。
(二)格尔木火车站距离酒店约 2 公里,费用约10 元左右。

